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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表彰暨推进“十四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参会人数近万人。大会隆重表彰了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和100家优秀民营企业,出台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这是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安徽民营经济加快转入高质量发展轨道的必然要求和有力举措。《若干意见》包括6个方面25条,具体如下:

一激发创意热情汇聚源头活水。

《若干意见》围绕鼓励创意创新、激发创业活力,从企业创意、“双创”孵化、“双招双引”等方面加速项目生成、孵化催生“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

一是搭建创意梦想互相碰撞、资源要素互动耦合的创意平台,省级层面每年举办“天下徽商”圆桌会,市县政府定期召开创意会,鼓励民营企业重点围绕发展“四新”经济、集聚资源要素、推动集群化发展、壮大产业链等提出好的创意和想法。

二是推动创意方案转化为产业项目,按照“创意好、论证实、可落地”的原则,建立创意项目评估论证、要素保障、督办落实推进机制,推动创意落地。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创意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协调调度机制。

三是健全“双创”孵化机制,通过强化小微企业“双创”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举办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双创”大赛等创新创业竞赛活动,完善“众创—孵化—加速—产业化”全链条孵化服务链,寻找、孵化、催生一批中小企业。

四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完善“双招双引”调度、通报、考核、奖惩机制,加大“双创”团队招引力度,建立激励担当、鼓励成功、包容失败的机制。对外来企业、本土企业一视同仁,现有企业增加投资、新上项目的,享受招商引资同等待遇。鼓励各地对来皖设立集团总部、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的民营企业给予奖励。

二集聚要素资源提供优质服务。

《若干意见》从五个方面强化服务保障。

一是加大用地保障,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等历史遗留问题,制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具体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盘活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民营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零增地”技改,根据相关规划和有关规定允许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等费用。

二是强化人才支撑,支持各地围绕省十大新兴产业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启动“人才聚皖”行动,鼓励各地将住房补贴扩大到大专(高职)及以上毕业生,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及技工院校签订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协议。

三是提升融资服务能力,对标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体系推动企业上市,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新设省十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引导母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推广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制造业中长期贷,精准落实“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及再担保机构考核。

四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实行零收费,清理违规涉企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

五是加快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失信信息外,失信主体按要求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均可申请信用修复,修复完成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终止共享公开相关失信信息,对其进行标注、屏蔽或删除,公示网站同步更新修复结果。

三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企业成长。

《若干意见》提出聚焦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打造标杆示范、推动转型升级。

一是推动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各地对当年度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升规次年度在规企业给予奖励。对国家级“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及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奖补。建立“独角兽”企业发现和培育机制,提供投融资、辅导培训、技术对接等服务。

二是搭建创新赋能平台,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并纳入技改项目,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互联网培训。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等制度,组织开展高校、科研院所与民营企业、园区“双进”活动,引导支持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研发中心。

三是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加大“三首一保”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精品安徽、皖美智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加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支持,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尊重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荣誉感。

《若干意见》围绕尊重、厚待、激励、服务企业家,提出了具体举措。

一是厚待企业家,选树先进典型,对民营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省委、省政府按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比照“江淮优才卡”享受未成年子女入学、申请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有关优待服务。

二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加强国内知名培训机构的引进,为民营企业家及高管提供常态化培训服务,组织优秀民营企业家到发达地区开展体悟实训,委托优秀管理咨询机构对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咨询诊断。

三是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各地依托企业服务中心等平台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企业家俱乐部),各类开发区开放会议室为企业提供洽谈、研讨等免费服务。

四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市场化推进协会商会建设,支持协会商会反映企业诉求和行业共性问题,鼓励各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协会商会开展“双招双引”、创意论证等工作。各市可将重点的协会商会作为相关会议参会单位,开辟政策信息“直通车”,充分赋予知情权、发言权。

五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公平感。

《若干意见》提出着力营造一流发展环境,提升企业家公平感、舒服感、安全感。

一是优化审批服务,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审批要件,需要相关部门审批文件作为前置条件的,不得自行提高文件层级。加快推进投资建设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改革,探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取消图审、工业项目审批容缺承诺等措施,努力让企业“拿地即开工”。

二是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各地明确统一的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并向社会公告,完善诉求办理协调调度反馈刚性机制。

三是建立政府失信责任追溯和承担机制,开展党政机关履约专项清理并建立相应履约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是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集中清理久拖不结、久办未果的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依法加快案件办理进程,2021年底前,原则上对2年以上涉企积案应清尽清,“零延迟”处置恶意阻工、强迫交易、暴力讨债、寻衅滋事、不良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

五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到联系服务的企业调研1次,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六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若干意见》提出,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健全各市、县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每年对市、县(市、区)发展民营经济情况进行通报,对先进市、县(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给予环境容量指标倾斜。

完善政策制定和落实机制,探索成立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顾问,鼓励民营企业家、行业商协会拿方案、提政策,经政府部门论证后按程序转化为可操作的政策。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市和省有关单位要依据《若干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将政策措施细化到最小颗粒单元,于今年6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若干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李锦斌书记在安徽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优秀民营企业表彰暨推进“十四五”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指出,没有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就没有安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没有民营经济的开好局,就没有安徽经济的开新局。

下一步,省民营办将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持续开展政策宣贯,推动政策更精准地滴灌到民营企业的最渴望处,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焕发全省民营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热情,奋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答记者问

安徽日报记者:请介绍下《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吴韦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等政策措施,修订了《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民营经济“66789”的特征进一步彰显【第1个“6”,就是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60.6%,第2个“6”是68.1%的税收,“7”是70%以上的创新成果,“8”是80%以上的城镇新增就业,“9”是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实践充分证明,没有民营经济的“万木丛生”,就没有全省经济的“参天大树”。但也要看到,我省民营经济仍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相比,我省民营经济还面临着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我省作为“长三角”一员,正在奋力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迫切需要进一步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基于此,省委、省政府在深入听取民营企业心声、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出台了《若干意见》。

安徽电视台安徽新闻联播记者:《若干意见》围绕激发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创意创新创造提出了6个方面25条举措,请您介绍下有哪些特点?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吴韦人

《若干意见》立足激发创业热情、增强信任信心、成就创意创新,坚持用市场的思维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牢固树立“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的服务理念,从尊重和成全企业立场出发,瞄准企业发展痛点、阻点,围绕搭平台、优环境、强服务等方面拿出让民营企业家“可感受”的政策干货。概括起来,《若干意见》呈现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既延续和整合了近年来出台的民营经济政策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与省委、省政府出台的皖发〔2018〕38号、皖发〔2020〕19号等文件充分衔接,又根据当前形势提出了新的系列举措。

二是体现了政策的开创性。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以及省内市、县好的做法,同时,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诉求,提出新的纾困解难举措。

三是体现了政策的可感性。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和企业家关键作用,尊重、鼓励、关爱企业家,让政策精准滴灌到创业主体最渴望处,让民营企业家直观感受到有温度的政策,从内心深处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

安徽商报记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民营经济等政策措施,和以往出台的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有哪些创新?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吴韦人

和以往政策相比,此次出台的《若干意见》首次采用“企业家拿初稿”的起草方式,与近百位企业家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进行了交流,通过政企角色互换,从企业的立场出发,围绕增强信任信心、成就企业创意梦想,实现了企业家的诉求建议转化为政策条文,从以前的“企业找政策”变成“政策找企业”。创新举措可以概括为“四台、四创”。

一是让民营企业走上“前台”,激发创业热情。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厚待、激励、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让民营企业家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礼遇、生活上有待遇。如建立企业家活动中心,为企业提供洽谈、研讨、签约、联谊及远程视频等免费服务;对省授予称号和表扬的优秀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发放“徽商服务卡”。

二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舞台”,成全创意梦想。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从鼓励企业创意、“双创”孵化、提升专业化能力、“双招双引”等方面加速项目生成,全链条孵化催生“铺天盖地”的市场主体。如省级层面将每年举办“天下徽商”圆桌会,要求市县定期召开创意会;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重大创意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协调调度。

三是为民营企业搭建“平台”,发动创新引擎。坚定下好创新“先手棋”,围绕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三地一区”,依托“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和“一室一中心”分平台,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数字智造、基础再造,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如聚焦“企业出题、科技答题”,推行挂图作战、揭榜挂帅等制度,组织开展高校院所与民营企业、开发园区“双进”活动。

四是为民营企业靠前“站台”,点燃创造热情。牢固树立“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为自己人办事就是办自己的事”服务理念,打造一流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让民营企业放开手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如推行“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完善省、市、县(市、区)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常态化机制,为民营企业重大业务洽谈、战略合作签约、项目开工投产、新产品下线等关键环节提供“站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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