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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商会沟通协调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1-1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帮助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安庆市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商会沟通协调制度的意见》。

《意见》提出,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采取“请进门”或“送上门”等方式同民营企业家联系,每年至少联系1至2次。

《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对话沟通制度,要求每年安排1至2次有党委和政府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代表座谈会;党委和政府负责人至少每季度深入非公有制企业调研1次,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与非公有制企业座谈1次、每月赴非公有制企业调研1次;主要经济职能部门要经常性地与非公有制企业座谈沟通。

同时,《意见》还就建立实施重大政策事先征询非公有制企业意见制度和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做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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