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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工商联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工商联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皖联发〔2019〕24号

 

各市、省直管县(市)工商联, 省工商联所属商会: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和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9〕1287号)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工商联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条件

(一)申报对象

凡在安徽省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省工商联所属商会会员单位中从事建筑工程、电力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申报。

(二)申报范围

1.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学、城市设计、建筑工程、建筑机械、给水排水工程(含水质监测等)、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含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勘察、测绘、岩土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工程造价、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建筑防腐、白蚁防治、建筑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规划设计、科研、施工、检测、工程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

2.电力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电力工程专业中热能动力工程、水能动力工程、核电工程,风电、太阳能及其它能源工程,输配电及用电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含发电、变电、供用电、电力网、电气工程、电力工程技术),电力电子、电气设备安装、电气自动化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建筑工程、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按省住建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建人〔2019〕87号)文件规定执行。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

2.今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年公开招标的三家网络教育服务单位(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爱迪科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5个专题中任选2个专题学习(皖人发〔2018〕110号),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由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确定。专业科目学习每年不少于60学时。自今年起,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自省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从其调入后当年按照我省继续教育政策执行;对通过非社会化评审取得职称的,在申报社会化评审时,继续教育学时自2018年度开始计算。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对于参加学术会议、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或出版著作(译作)、发表论文(译文)、参加“援疆”“援藏”“援外”“扶贫”“支教”等可以认定学时的情形,仍参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办理。   

3.对毕业后参加工作多年的民营企业里年龄偏大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直没有参加申报初级职称,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受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条件限制,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按其学历、资历和工作实绩等,破格申报工程师职称。破格申报职称需填写《破格申报人员审批表》。

4.破除身份限制,畅通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工作。凡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申报建筑、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程序

1.从市级工商联途径申报的程序。1)个人申请;2)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查、考核、公示后上报县(市、区)工商联;(3)由县(市、区)工商联上报市工商联(直管县向所在市申报)审核;(4)市工商联商市人社局联合审核,审核后由市工商联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省工商联职评办。

2.从省工商联所属商会途径申报的程序。1)个人申请;2)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查、考核、公示后上报所在商(协)会;(3)商(协)会受理会员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并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上报省工商联职评办。

今年,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的会员单位须从以上两个途径申报。

(二)从省工商联途径申报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的程序

省工商联职评办受理各级工商联会员单位建筑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申报,按照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建人函〔2019〕1287号)文件规定的时间报送至安徽省建筑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材料内容

1.委托评审函。各市工商联、省工商联所属商会统一出具委托评审函1份;并填写《2019年度申报省工商联会员企业建筑(电力)工程类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3)(Excel格式汇总录入,用A3纸打印,加盖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档),按规定时间统一报送。

2.申报单位须提供申报人员本人社保关系凭证原件1份 (由社保部门统一出具,并加盖公章) ;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1)(请从省工商联网站下载,下同)一式3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报送材料时,交同底板彩色照片1张)。破格、转系列申报人员,须在评审表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或“转系列”字样;

4.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填写《2019年度申报建筑(电力)工程类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3纸打印)一式20份;

5.破格申报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审批表》(附件4)一式1份;

6.转系列申报人员须填写《转系列申报审批表》(附件5)一式1份;

7.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必须有本人签名(附件6)一式1份;

8.单位公示证明(附件7)一式1份;

9.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市工商联、省联所属商会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由审核人署名。原件退回,下同);

10.安徽省工商联建筑(电力)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附件8,须贴在申报材料袋的封面)一式1份;

1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1份;

1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1份;

1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1份;

14.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最近5年为主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要求本人撰写签字、打印)1份;

15.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以最近5年为主的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原件,未颁发证书的需提供项目(成果)有关鉴定材料;

16.论文、著作及其它与申报有关的材料原件1份(须提供刊物原件)或撰写的技术报告(须打印成册,并由单位签字盖章);

17.本专业培训证书。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须参加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认可的院校、经总政(总参)批准认可的部队院校、中央及省委党校等组织开展的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累计3个月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并提供继续教育证书。

四、评审方式

省工商联将采取评委会评审方式。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一律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内容主要围绕申报人撰写的论文、技术报告或业绩进行命题,测试其主要技术知识和实践工作能力。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答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方可提交评审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沟通合作

各级工商联要主动加强与各地人社局、住建委沟通联系,主动汇报有关职称管理、申报等工作;受理申报情况和评审结果应按属地关系抄送当地人社部门备案。同时积极引导企业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广大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如实提供获奖或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者应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工作业绩、所获得奖项、论文、论著等。填写表格内容要真实、准确、文字要简练。业绩及获奖情况,要注明项目名称,批准或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级别;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需注明申报人在该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及所起的作用。论文、论著须注明刊物的名称、刊号及发表的时间。工作简历应按职务、岗位变动情况如实分段填写。

    (三)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审前公示工作; 用人单位审查后将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将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申报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签字盖章。 

各市、省工商联所属商会要切实提高职称评审工作的政治站位,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签字”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一次性说明原因。

(四)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 位及其主管部门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申报的时间、地点安排

1.申报时间安排:省工商联所属商会10月8日,淮北市10月9日,亳州市10月10日,合肥市10月11日,宿州市10月14日,蚌埠市10月15日,阜阳市10月16日,淮南市10月17日,滁州市10月18日,六安市10月21日,马鞍山市10月22日,芜湖市10月23日,宣城市10月24日,铜陵市10月25日,池州市10月28日,黄山市10月29日,安庆市10月30日,广德、宿松县10月31日,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送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西宁路与内蒙路交口徽商总部广场B座2605省工商联职评办, 邮编:230051, 电子信箱:sgslzpb@163.com。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面试费100元/人。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工商联职评办负责解释

需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或下载有关资料,可直接从省工商联网站“省工商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栏下载,网址:www.ahgcc.cn

联系人:省工商联会员处  张凤翔  0551-62999936                     

省工商联职评办 王孝华  0551-62775022

李若水  0551-62775022

 

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2019年度申报建筑(电力)工程类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

情况登记表

3.2019年度申报建筑(电力)工程类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情况一览表

4.破格申报审批表

5.转系列申报审批表

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7.单位公示证明

8.安徽省工商联会员企业建筑(电力)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表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8月21日

附件表格下载:http://www.aqgsl.org.cn/uploadfile/2019/0827/2019082704401946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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