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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工业企业经营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3-05-3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号 中号 小号 ]

 

尊敬的全市工业企业经营者: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攻坚时期。建设“四个安庆”,主战场在工业,力量源自工业企业。2013年,市政府提出工业发展“1638”计划,即: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6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现价产值3000亿元,完成工业投资800亿元。 发展是永恒的主题,发展需要汇聚正能量。必须坚持工业率先突破不动摇,咬定工业发展目标不放松,不断提高工业经济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为进一步汇聚工业振兴资源,凝聚工业振兴力量,市政府出台《安庆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设立工业振兴专项资金2亿元,扶持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和工业进出口企业。 一是扶持工业项目建设。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竣工投产纳税的工业项目,节能技术改造竣工项目,投资总额在5亿元以上、当年开工建设的工业项目,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到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实际投资额前20名的授予“安庆市工业投资二十强企业”称号;对重大工业项目,采取“一企一议”的政策支持。 二是激励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增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且上缴税收比上年增长的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亿元的工业企业,连续两年产值、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增长达到规定发展速度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年纳税额综合计算前20名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授予前20名“安庆二十强工业企业”称号,其中排名前10位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授予“安庆市工业经济年度先进人物”;本年度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城区主营业务收入亿元以下且当年上缴各项税收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对当年新发生贷款利息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费进行补贴。 三是鼓励开拓国际市场。对工业企业出口基数内和超基数的分别给予奖励。对工业企业进口机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给予补贴。对进出口额净增1000万美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根据净增额,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业企业参加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境外展,按实际参展费用给予一定补贴。 四是加快培育和引进总部型企业。对认定为总部型企业或在我市设立总部、地区总部的,达到规定税收额度,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补助。对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等国内外企业在本市设立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的,按“一企一策”予以支持。 发展是硬道理,环境优化无止境。必须坚持优化环境不动摇,狠抓服务效能提高不放松,努力增强对生产要素的吸引力和真实集聚力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和发展环境,吸引外商和民营企业投资兴业,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免收安庆市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可为企业减负1.03亿元左右 1、免收项目。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及质监、药监等17个部门。 2、免收范围。主要是生产地点坐落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桥开发区、大观开发区、迎江工业园、北部新城区、临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范围内(统称为开发园区)的工业投资项目。 3、免收方式。一是对符合免收条件的市区开发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实行开发园区代理制,由开发园区统一为企业办理免收费手续。开发园区和相关执收单位要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减免事项,据实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二是涉及市本级的免收资金,市、区执收部门直接予以免收。三是涉及上缴省级以上部分的资金,由市和区财政分别按50%比例承担,市财政部门根据开发园区和相关执收单位提供的原始凭据进行核实,按月结算。 激情成就梦想,梦想绘就成功。为了安庆的明天,让我们共把企业做大、做强。安庆工业发展的蓝图,会因你们而更加精彩!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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